陕科农发〔2007〕161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科教局:
为了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按照科技部《农业科技“110”信息服务模式推进方案》等文件要求,着力构建我省农业科技“110”信息服务平台,调动农业科技专家服务“三农”的积极性,健全我省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吸引社会各方面力量关注和支持全省农业科技“110”工作,省科技厅与省电信公司决定召开陕西省农业科技“110”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启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启动全省农业科技“110”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总结交流经验,向受聘的农业科技专家颁发聘书,并向农业科技“110”示范县(区、市)颁发奖牌,解读农业科技“110”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有关政策及工作流程,安排部署今后一段时期我省农业科技“110”信息服务工作。
二、会议时间、地点
2007年12月18日下午在西安止园饭店(西安市青年路111号)1号楼报到,12月19日上午九时在止园饭店1号楼6层会议室召开会议,会期半天。
三、参会人员
(一)、邀请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出席会议,省政府领导做重要讲话。
(二)、邀请科技部农村司领导和农村产业处领导出席会议。
(三)、邀请省委政策研究室、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农发办等有关部门领导出席会议。
(四)、各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县(区、市)参会人员有关要求:
1、农业科技“110”示范县(区、市)主管科技工作的副县(区、市)长。
2、各设区市科技局、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科教局负责同志,各设区市所辖县(区、市)科技局局长。
3、省级农业科技专家2名。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各确定1名市级农业科技专家代表和1名县级农业科技专家代表(农业科技专家交通费用由省科技厅负责报销)。
4、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各确定1名农户代表(农户代表交通费用由省科技厅负责报销)。
(五)、邀请有关新闻媒体出席报道本次会议。
请各设区市科技局、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科教局做好相关人员的组织工作,负责通知并落实本市(区)及所属县(区、市)的参会人员。并请各设区市科技局、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科教局于2007年12月17日前将参会人员回执发邮件或传真至陕西省科技培训中心。
传真:029-85524309
省科技培训中心联系人:党树农、郭培葛
联系电话:029-85524293
省科技厅星火办联系人:黄 超、张 薇
联系电话:029-87294233,87437548
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