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科技系统科研院所民主管理工作经验交流暨
表彰会议在临潼召开
8月29日,陕西科技系统科研院所民主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在临潼召开。会议回顾了2004年以来科技系统科研院所民主管理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强调了做好科研院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科研院所民主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全国教科文卫体工会、省委科技工委、省科技厅、省总工会的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
陕西科技系统科研院所院所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工委宣教处处长郑胜金宣读了《关于表彰陕西科技系统科研院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出席会议的领导向获得“陕西科技系统科研院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称号的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研究所等10个单位颁发了奖牌。
全国教科文卫体工会万明东副主席高度评价了陕西科技系统科研院所民主管理工作,向会议的召开和获得“陕西科技系统科研院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称号的单位表示祝贺。他希望陕西的科研院所把民主管理院所务公开做为构建和谐院所的重要抓手,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陕西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省科技厅唐俊昌厅长指出,实行民主管理院所务公开工作意义重大,它不仅有利于院所和谐发展,还能防止腐败, 提高领导班子威信。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他要求,一要勤于思考,认真学习。把握党和政府、工会的一系列政策要求,把握民主集中制的内涵,熟悉单位的规章制度。二要进一步健全制度。制度不健全的要尽快健全,不完善的要尽快完善。三要认真落实,抓住落实这个关键环节。四要体现科学的民主的管理,该公开的、该民主的一定要公开和民主;该保密的一定要保密。五要发挥民主管理院所务公开一把手的关键作用,一把手一定要身体力行。
省委科技工委张书玲副书记强调,各科研院所一定要认清形势,迎接挑战,增强推进民主管理院所务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意识,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工作责任;要坚持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规范民主管理院所务公开运行机制;要坚持以理论创新推动实践创新,不断拓展民主管理院所务公开工作的形式和内容,把这项工作不断推向更高的水平,为建设创新型陕西做出新贡献。
省总工会李向柱副主席回顾了科研院所民主管理院所务公开工作在促进院所发展、提升院所管理和决策水平、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素质提高、职代会作用发挥、构建和谐院所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及积累的经验。他希望科研院所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贯彻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加强工会工作,发挥好职代会的作用,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院所,促进我省科技事业发展。
省委科技工委委员、组干处处长刘亚明作会议总结讲话。他希望与会代表回去后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的主要精神和各位领导的讲话,抓好落实工作,切实提高科技系统科研院所民主管理院所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电子综合勘察研究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研究所等6家单位向与会代表介绍了他们在民主管理院所务公开工作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委、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各科研院所、直属事业单位的党政 一把手、工会主席120多人参加了会议。
(省科技宣传中心 供稿)
陕西科技系统民主管理院所务公开
助推院所和谐发展
近年来,省委科技工委、省科技厅系统各科研院所、直属单位,在民主管理院所务公开工作方面以取得实效为目标,以完善基本制度为突破口,以建立长效机制为着力点,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动了科技系统民主管理院所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开展,取得了成效,积累了经验。全国总工会高度评价了陕西科技系统的做法。
2004年8月,省委科技工委、省科技厅、省科文卫工会召开了陕西科技系统民主管理工作会议,出台了《陕西科技系统科研院所院所务公开实施办法》。系统内各科研院所、直属单位狠抓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在3年的实践中,民主管理院所务公开工作为科研院所发展注入了新活力,提升了管理和决策水平,加快了构建和谐院所步伐,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提高了干部素质,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
加强了对院所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紧密结合实际,实行了党委统一领导,院所行政为主体,纪检监察、工会协调监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成立了民主管理院所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监督小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民主管理院所务公开工作纳入到党委议事日程;各单位创新思路、大胆实践,通过院情沟通会、院所长电子信箱、主要负责人接待日等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场合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和建议,搭建好职代会这一职工参政议政的平台,畅通工会这一维护职工权益的渠道,自觉地将自身置于科技人员、干部职工的监督之下,把民主管理工作融入到单位的管理制度之中,真正地抓紧抓好抓实。
建立了民主管理院所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各单位按照《陕西科技系统科研院所院所务公开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制定了本单位关于院所务公开、职代会、民主评议、党政联席会议等一整套规章制度,并在实践中坚决贯彻,在贯彻中不断完善,正确处理好院所长负责制下依法行使职权与加强民主管理院所务公开的关系,推行“事务公开、财务监管和物资采购”三项制度,坚持职工代表大会作为科研院所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落实法律赋予职代会的各项权利,初步建成了一整套具有科研院所特色并且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民主管理院所务公开的基本制度。
在创新中推动民主管理院所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在建立民主管理院所务公开基本制度的同时,各单位以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探索,勇于创新。民主管理院所务公开的视野日益开阔,逐渐从业务招待费、工资奖金分配、住房分配,拓展到本单位的发展规划,技术经济责任制,重大项目投资,产权制度改革,科研项目和科技奖励的申报等。事事关乎单位发展大计,件件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同时,科技人员、干部职工参与民主管理院所务公开的途径更加多样化。有的单位以信息化建设为契机,逐步从过去的“一报一箱一栏”(院所报、宣传栏、院所长信箱)等单向公开方式,发展成为网络等信息技术含量高、双向互动的管理沟通平台,并针对科技人员、干部职工的建议和意见,将整改措施的制定落实和责任追究纳入科学决策、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形成了科技人员、干部职工认认真真提意见,领导干部实实在在做整改的和谐、互信、融洽的干群关系和民主氛围。
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在实际工作中,把院所务公开民主管理同党风廉政建设、源头治理紧密结合起来,强化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将防线前移,通过院所务公开把院所长的权力运行的全过程放置在群众面前,让科技人员、干部职工来评价和监督,从而有效地规范权力的运行。可以说,院所务公开民主管理与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开辟了一条科学管理与反腐败有机结合、同步推进的新途径。
促进了科研生产和精神文明建设。民主管理院所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有效地激发了广大科技人员、干部职工的创造潜能,有力地推动了科研生产、精神文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2006年全系统科研院所实现生产总值超过78亿元,平均增幅在15%以上,高于全省经济增长水平;三年来,科技系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6个,科技系统(市级)文明单位25个;2个单位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3人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3人荣获省部级劳动模范称号,25人获得陕西科技系统劳动模范称号。
(省科技宣传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