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科农发〔2007〕73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科教局:
为了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大会精神,在更大范围内推动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的发展,更好地发挥农业科技的辐射带动作用,依靠科技进步推动新农村建设,按照我省“十一五”科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星火工作的总体要求,省科技厅决定在“十一五”期间发展一批省级农业科技专家大院。
2007年省科技厅将启动省级农业科技专家大院认定工作,为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凡申报省级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的市、县(区、市)要建立市、县(区、市)两级农业科技专家大院领导小组;
2、要成立市、县(区、市)两级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建设专家组;
3、选聘一批专家,专家要拥有可在本地区进行转化和推广的科技成果,首席专家是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在相关行业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4、要有明确的产业发展方向;
5、要具备一定的硬件条件,能够满足专家工作和生活的设施条件。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省级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申报单位所在的县(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向各设区市科技局递交申请,市级科技局进行评审、筛选后报送省科技厅。各设区市科技局可组织申报3~4家农业科技专家大院,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科教局可组织申报1~2家农业科技专家大院。
各申报单位必须详细填写省级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建设申报表,按照实施方案编写提纲要求认真撰写专家大院实施方案。
三、截止日期
请将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建设申报表和实施方案的文字材料一式四份于2007年7月20日前上报省科技厅,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黄 超 龙树华
联系电话:029-87294233(兼传真)
电子邮件:kjtnyc00@163.com
QQ:350149363
附件:
1.省级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建设申报表
2.省级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建设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二○○七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