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科计发〔2005〕67号
各有关市财政局、科技局,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财政局、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
《陕西省二00四年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及专项资金计划》已经确定,现印发下达。
按照《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各设区市、省级有关部门、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推荐和申报项目的基础上,组织进行了项目的形式审查、专家评审论证、现场考察等立项审查工作。本次计划共安排项目44项,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专项资金2000万元。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总体发展战略和部署,积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结合我省科技和产业优势,我们按照《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进行了本计划组织和编制工作。这些计划项目具有符合国家和我省目前高新技术及产业发展政策,以产品开发为主要目标,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良好,能够形成规模经济效益的特点,对充分发挥我省科教优势,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具有重要的引导、带动作用。
本计划项目的各归口管理部门须按照《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项目承担单位资金的监督管理,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相关管理服务工作,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年度下达的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专项资金,预算已成立在省级,资金由省上直接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接通知后1个月内,各项目承担单位持单位介绍信、开户银行函件,到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项目合同,并办理资金划拨手续。
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要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按照合同的规定进度及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承担项目。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于2005年12月20日前报送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财政厅。
附:《陕西省二○○四年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及专项资金计划》(总表不发单位)
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省政府科技厅四楼 邮编:710004
电话:87292778 87291369 传真:87291369
联系人: 高云
二00五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