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杨凌农业示范区)科技局,西安、宝鸡、咸阳、渭南高新开发区科技局,省民营科技服务中心: 我省民营科技机构工程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于2005年11月底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营科技机构人员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依据陕西省人事厅(陕人职字[1995]28号)《转发人事部、国家科委〈关于民营科技企业人员评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二、推荐评审程序按陕西省人事厅、陕西省科技厅(陕科人发[1996]142号)《关于印发〈陕西省民营科技机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按陕科人发[2001]75号通知和陕人发[2003]71号文件要求执行。 四、评审材料报送内容: 1、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一份,均须提供原件。 2、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或学术水平、独立撰写并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三篇;中级两篇。体现本人任职以来从事技术工作业绩自传一份。 3、学历证明、《任职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外语考试成绩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分别附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内。 5、申报简表一式十五份,样式同往年。 6、填写《报送材料目录》,并粘贴在材料袋上。 五、申报推荐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1、各民营科技机构在推荐上报参评人员材料之前,应将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主要成果在企业公示,公示情况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单位意见栏”中注明。 2、报送评审材料须持有所属科技机构人力资源部门的函件。 3、按照省人事厅陕人办发[2002]55号文件规定,对申报评审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先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后,持证申报评审。为了更好地应对考试,考试的培训、报名工作由省计算中心负责(地址:西安市西影路59号,联系人:罗碧波,电话号码:029-85523927、85534192)。 4、上报材料内容要真实可信,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请人参评资格。 5、填写材料要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推荐单位须对内容认真核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报送材料时间:截至2005年10月15日 地点:陕西省科技厅人事处职改办 陕西省民营科技服务中心(雁塔路南段99号) 联系电话:029-87294180、85532206 联 系 人:孙路、马美茹 附表:报送材料目录
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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