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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创新基金
2008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科技部、财政部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暂行规定》,为了充分体现政府资金的宏观政策导向,明确创新基金年度支持重点和技术领域发展方向,科技部组织专家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技发展趋势和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修订编制了《2008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2008年重点项目主要是围绕新能源开发、节能降耗、减少环境污染等主题,选择对产业和行业有影响、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和关键创新产品作为突破口,重点支持一批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申请本年度电子信息领域项目的企业,请注意以下事项:
1.       本领域所提及的所有软硬件产品项目,在申报时,必须提交证明技术创新成果成熟度的下列四类资料之一:专利、省部级技术鉴定证书、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用户报告。若干项目类中另需必备的申报资料,请注意相关条目的提示。
2.       软件产品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单位或个人自己开发并自用的软件以及委托他人开发的自用专用软件不在基金电子领域软件产品支持范围内。软件产品项目在项目验收时,需提供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3.       通信产品项目在申请时要有样机(品)并提供功能测试报告;项目验收时需提供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申请3G相关项目应符合国家已颁布的相关行业标准;
4.       新型电子元器件产品原则上以贷款贴息方式支持;
5.       为特殊行业配套和服务的产品,要符合该行业管理中的有关规定,请在可行性报告中加以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本年度不支持网站建设类项目;不支持游戏类软件项目;不支持一般的管理信息系统(MIS)和办公自动化系统(OA)项目,不支持电子出版物项目。
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支持电子信息领域中下列八个方面的技术和产品:1、软件产品;2、微电子技术;3、网络及计算机产品;4、通信产品;5、广播电视技术产品;6、新型电子元器件;7、信息安全产品;8、智能交通产品。其中将软件产品、微电子技术、信息安全产品列入重点项目的支持范围。
 
本年度不支持自主创新成分低、市场前景不明朗、技术含量低、低水平重复、以及简单的、重复的技术引进类软件产品。特定行业的专业类软件,包括通信软件、电力软件、医学专用软件、节能优化软件等,请参照指南中其他相关技术领域的支持类别。
本年度重点支持的方向如下:
1、系统软件;2、支撑软件;3、中间件软件;4、嵌入式软件;
5、计算机辅助工程管理/产品开发软件;6、中文及多语种处理软件;7、图形和图像软件;8、金融信息化软件;9、地理信息系统;10、电子商务软件;11、电子政务软件;12、企业管理软件
本年度重点支持的方向如下:
本年度重点支持的方向如下:
3、网络产品 ;4、空间信息获取及综合应用集成系统5、面向行业及企业信息化的应用系统 ;6、传感器网络节点、软件和系统
本年度重点支持的方向如下:
本年度重点支持的方向如下:
本子领域本年度原则上以贷款贴息方式支持。本年度重点支持的方向如下:
*1、半导体发光二极管;2、片式元件和集成无源元件;3、片式半导体器件 ;4、中高档机电组件
本年度重点支持的方向如下:
本年度重点支持的方向如下:
*二、生物、医药
本年度重点项目优先支持针对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病毒感染性疾病(如乙型肝炎、艾滋病、禽流感)等重大疾病,研究开发疗效显著、使用安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药物(此类项目应取得注册受理号);以及扩大生产已经获得生产批件而有国内外重大市场前景的创新药物。
本年度不支持保健品、化妆品、饮料、烟酒类等项目及消毒类产品。
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将重点支持生物、医药领域中下列五个方面的技术和产品:1、医药生物技术;2、中药、天然药物;3、化学药;4、新剂型、制剂技术及产品;5、轻工和化工生物技术。
 
本年度将具有原创性发明,产业关联度大的新材料及产品列入重中之重项目,鼓励支持有利于促进新兴产业集聚、有利于形成产品链的项目(技术服务)与产品。
本年度不支持以资源消耗为代价的初级产品生产和粗加工项目;不支持无样品检测报告、无用户意见的项目(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不作必要要求);不支持简单借用纳米概念、不具有明显纳米材料尺寸效应的项目;不支持仅以开发技术为考核指标、无产品销售额的材料制备、加工和成形项目;暂不支持火工品(其它不支持项目详见相关章节)。
申请本年度创新基金新材料领域的项目,除应符合创新基金申报有关规定外,还须注意以下几点要求:
1. 提交按照项目产品名称和技术创新点进行检索的当年度查新报告,报告须由省级或省级以上有资质的科技查新部门完成; 
2. 专利申请被受理的须附受理通知书、专利请求书、专利说明书、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已公开或授权的专利须附专利(公开)说明书;
3. 须提供经国家或行业产品权威检测部门对样品的测试、检测报告;
4. 须提供的用户报告,应包括产品性能或使用情况的对比数据(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不作必要要求);
5. 涉及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企业须提交市级以上地方环保部门的批准文件或环评报告(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需提供环保解决方案);
6. 技术创新应通过产品方式体现,须有明确的可实现工业化的应用对象;
7. 特殊行业产品须提供符合该行业管理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将重点支持新材料领域中下列五个方面的技术和产品:1、金属材料;2、无机非金属材料;3、高分子材料;4、生物医用材料;5、精细化学品。
本领域申请的基本要求是:
1. 机械结构或方法的创新项目,必须已经取得了相应核心技术的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权(发明专利公告即可)
2. 本领域中的软件类项目(基于PC的控制系统、医学专用软件产品、电力系统应用软件产品等),除必须提供用户使用报告外,还必须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 系统集成技术应用项目,必须提供示范工程用户使用报告;
4. 成套设备或整机开发项目,必须提供原理样机检测报告或知名企业提供的用户使用报告(例如:医疗器械项目必须提供临床报告,电力设备项目必须提供电力行业管理机构认可的检测报告)
5. 配套零部件项目,应提供整机厂的合作配套意向书和配套试验报告;
6、对于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的申请条件可适当放宽到:已研制出样机并完成了实验室调试,医疗器械项目完成动物试验,应提供试验报告或测试报告。
本年度重点支持光机电一体化领域中下列七个方面的技术和产品:1、工业生产过程控制系统;2、高性能、智能化仪器仪表;3、先进制造技术;4、新型机械产品;5、医疗仪器技术、设备与医学专用软件;6、电力系统信息化与自动化;7、汽车行业相关技术产品。
申请本年度资源与环境领域项目的企业,请注意以下事项:
1. 申请材料必须尽可能详细客观地阐述技术创新内容、产品、设备结构和特点,国内外同类技术经济指标对比及产品、设备投资与运行费用;
2. 申请材料必须尽可能详细地阐述技术原理、工艺路线。不能以高效、新型、广谱、特殊等文字描述,涉及到材料或药剂要给出基本的化学组成与合成原理;
3. 项目申请必须要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不能是一些新概念性的,和国内外没有验证过的技术;研发项目必须提供查新、检测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产品必须提供用户意见或应用实例等附件,通过对比数据证明其技术的先进性;
4.资源、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业项目参见高技术服务业的相关内容;
5.申请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的企业,请注意以下事项:必须要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由高校或研究院所转移的技术,要有明确的产权协议,要提供小试或中试研制报告、同类技术性能对比报告(附数据来源出处);不能提供实验研究结果的申请者,拟开发的技术或产品需要有经过批准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本年度不支持:1、常规工艺技术装备组合的水处理技术及产品;2、城市混合垃圾和畜禽粪便制肥技术及产品;3、 20吨以下的锅炉脱硫除尘技术和设备;4、油烟净化技术及设备(吸附、静电、喷淋);5、技术含量低的用工业废物制造建材项目;6、一次性餐具及相关材料技术和设备;7、未经安全评价的用于治理环境污染的生物菌剂技术及设备;8、室内空气净化空气清新剂及常规消毒技术及产品。
2008年度,资源与环境领域将坚持“突出创新、支持集成、清洁生产、循环利用”的方针,重点支持下列五个方面的技术与设备:1、城市化快速发展中面临的突出环境问题的控制技术;2、乡镇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环境污染控制和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3、新型工业和重点污染行业污染控制技术;4、发展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的关键技术;5、环境监测、应急和预警技术;6、资源高效开发与综合利用技术。
申请本年度新能源与高效节能领域项目的企业,请注意以下事项:
1. 申请材料必须详细准确地阐述技术创新内容、项目产品和设备结构特点。同时以附件形式提供有说服力的证明材料。如成套设备或配套零部件项目必须提供权威机构完成的产品样机测试报告或知名企业提供的用户意见,用户意见应包括产品的名称、型号、性能或使用期间实测的数据及情况分析;
2. 提交项目的查新报告必须是当年度查新报告,报告须由省级或省级以上有资质的科技查新部门完成。专利申请被受理的须附受理通知书、专利请求书、专利说明书、摘要附图等,已公开或授权的附专利(公开)说明书;
3. 工艺、装备系统集成技术应用项目,必须要有独特性和新颖性;
4. 产品应符合国家和相关的产品标准;
5. 本领域高技术服务业项目请参见指南高技术服务业相关内容;
6. 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必须详细准确地阐述技术创新内容,项目产品和设备的能效指标、结构特点;提交产品和设备的样品和样机的外观图片;应当提供相应专利证书及附件材料。采用转移而来的技术,要有明确的产权协议;并专门说明如何在技术、工艺、装备上保证生产的产品和设备的能效指标。
本年度不支持:1、以往年度创新基金已给予较大支持力度,市场已形成规模产品的项目;2、对环境有污染的镉镍电池和普通铅酸电池;310吨以下燃煤锅炉等。
本年度,新能源与高效节能领域将坚持“清洁、环保、高效、可持续”的方向,重点支持以下三个方面:1、可再生清洁能源技术和相关产品;2、其它新能源技术及相关产品;3、高效节能技术和相关产品。
申请本年度高技术服务业领域项目的企业,请注意以下事项:
1. 企业是服务型企业,其提供的高技术服务是以赢利为目的,能够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
2. 企业有较深的行业背景和独特的技术优势,有成功服务的经历,有明确的企业(机构)客户服务目标群体;
3. 企业应是技术、知识和智力密集型企业,人员结构以具有职业和技术资格的专业人员为主;
4. 项目验收时,企业须提供与该服务项目相关的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等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提供相关用户报告;
5. 本领域将采用集中评审方式。
本年度不支持:科技成果与产品的交易和检测、科技(管理)咨询服务;服务对象为本企业(集团)成员或以会员费为主要赢利手段的服务等项目。公益性的服务项目不属于本指南支持范围。
 
电话:029-85533159  传真:029-85522189
              联系人:赵瑛 王锋利 冯艳 王南聪 马治海
 
创新基金网址:www.innofund.gov.cn
E—mail:wangfl@sninfo.gov.cn

时间:2008-7-25 10:51:00  来源:陕西生产力促进中心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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