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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组织建设
中共陕西省委科技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科研院所党建工作的意见

    为深化科研院所科技体制改革,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科研院所(包括省委科技工委直属、直管和协管的各种类型的单位,以下均简称为“院所”)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院所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
    1、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探索建立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机制,为增强院所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进院所改革发展,构建和谐院所,提供坚强的组织和思想保证。
    2、总体目标。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要求,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提高院所党建工作水平,努力做到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党员素质整体良好、组织作用有效发挥、改革发展成效明显、职工群众满意认可。
    3、主要任务。管方向,承担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责任,在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中把好政治关、导向关;管思想,承担促进院所职工全面发展的责任,加强领导班子和职工队伍的素质建设;管培养,承担院所人才培养的责任,吸引、留住和用好优秀人才,为院所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管协调,承担协调院所各方利益的责任,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统筹各方力量,化解利益矛盾,促进院所和谐发展。
    二、切实加强院所党政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4、加强院所党政班子的思想建设。院所党政领导班子必须把思想理论学习放在首位,带头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善于在工作中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遵守、贯彻和维护党章,坚持党性原则,自觉维护党组织的威信,维护党内团结,维护党群关系。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确保每季度组织一次学习;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学习的考核,将学习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考核的内容。
    5、加强院所党政班子的民主集中制建设。坚持把党组织的工作制度与院所法人治理结构的工作规则结合起来,形成靠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的工作机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并严格执行党组织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保证协调高效运转,增强班子整体合力。领导班子所有成员要加强沟通,自觉维护班子团结。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增强民主意识,善于集中班子成员的智慧,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不能独断专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增强大局意识,尊重和支持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不能自行其是。坚持和完善院所领导班子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是党员的都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院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省委科技工委要加强对院所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派人参加院所班子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后,要向上级党组织写出书面报告,有关整改措施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6、加强院所党政班子的作风建设。院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牢记“两个务必”,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基层,深入实践,深入群众,大力发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奉献的优良作风。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作为考核院所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既要看院所当年的工作业绩,也要看院所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既要看院所的改革力度和发展速度,也要看院所的稳定程度和发展质量;既要看院所的科研成果、产业发展经济效益,也要看院所的文明状况和科研队伍的精神面貌;既要看院所领导班子开拓创新和管理的能力,也要看院所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
    7、加强院所党政班子的能力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努力提高领导班子驾驭全局、参与竞争的能力,推进改革、引领发展的能力,统筹各方、协调利益的能力,联系群众、凝聚人心的能力,组织领导重大科技创新活动的能力以及科学管理、民主管理和依法管理的能力。通过能力建设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在院所创建“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群众反映好”的领导班子。
    三、积极探索建立院所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机制
    8、通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重大问题主要包括:本单位发展方向、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投资、合资合作项目的方案;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的方案;财务预决算、资产重组和重大资金运作的方案;重大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中层以上管理干部的选拔、任免和奖惩,直接管理的控股、参股公司高管人员和重要经营人员的选派、推荐;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人才培养引进;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和需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重大问题等。决策前,广泛听取意见,进行讨论研究,形成党委会对重大问题决策的意见;决策中,要认真讨论,集思广益,形成共识;决策后,要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积极贯彻落实决策精神。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如遇有风险和困难时,党组织应积极主动做好工作。如决策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或不按程序进行,党组织应及时提出明确意见。如得不到纠正,应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
    9、通过履行党管干部的职责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党政共同做好干部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党务干部和群团组织负责人的推荐、提名、考察、任免由党委决定,事前应征求院所长的意见。行政中层管理干部(包括拟选派到控股、参股公司担任高管的人员)的任免,由党政共同推荐,经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考察,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决定后,按照权限和法定程序任免。多数人不赞成的干部不能提名,没有经过考察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没有经过集体讨论的不能任免。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尚未查清的干部,应暂缓决定任免。以党委为主,党政配合,共同抓好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
    10、通过履行党管人才的职责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按照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要求,制定并实施院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重点抓好培养、吸引、使用三个环节,努力造就高效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创新的科技人才队伍、精干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优秀的政工干部队伍。建立健全以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和选用标准,加大对关键岗位、优秀人才的薪酬激励力度,形成公平竞争、协同合作、合理流动、人尽其才的人才管理制度。
    11、通过深化院所体制改革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院所党组织要高度重视院所体制改革工作,按照国家赋予的职责定位加强院所建设,完善科研院所长负责制,加快建设“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建立与院所实际相结合的整体创新能力评价制度,促进院所提高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建立开放合作的有效机制,促进院所与企业和大学之间多种形式的联合,促进知识流动、人才培养和科技资源共享。
    12、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院所党组织承担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责任,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导向、保证、激励和协调作用,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和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增强院所党组织的凝聚力、推进院所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建立健全共产党员长期受教育的学习机制,不断增强党员的职责意识、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使广大干部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13、通过推进院所文化建设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党组织要加强对院所文化建设的领导,制定并实施院所文化建设战略。着眼于增强院所自主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总结提炼广大职工所认同的院所精神、经营理念、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努力培育体现时代特征、健康向上、独具特色的院所文化,增强院所凝聚力,激发职工创造力,打造院所品牌,提升院所信誉,创造院所新形象。
    14、通过加强对群众工作的领导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院所党组织要定期听取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他们工作中的问题。坚持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充分发挥群众组织联系广大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认真做好统战工作。院所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要在党组织领导下,按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院所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大力推行党员承诺制,采取结对帮扶、党员互助、党组织扶助等多种办法进行帮扶,努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15、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加强对院所党组织遵守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院所党风廉政建设和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实行院所务公开制度,明确院所务公开的责任,党委对院所务公开工作负领导责任,行政领导班子对院所务公开工作的实施负主要责任。工会要负责做好院所务公开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推进《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各项任务的落实,建立健全院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四、加强和改进党组织自身建设
    16、建设高素质的党组织书记队伍。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要求,贯彻选优配强、培训上岗的原则,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的建设。根据科研院所的实际情况,党委书记一般应从经过党政两种岗位锻炼、具有基层党务工作经历、善于做党务工作的党员中选拔。可以专职,也可以与行政领导交叉任职;具备条件的院所,党政主要领导职务也可由一人担任。
    17、合理设置党组织工作机构和配备党务工作人员。按照精干、高效、协调和有利于加强党建工作的原则设置院所党组织工作机构。按照稳定队伍、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和讲求效率的要求,努力建立一支结构梯次合理、党政工作协调、岗位能力兼容、善于围绕院所科研、生产、经营开展党建工作的复合型党群工作队伍。院所党组织工作机构和人员必须纳入院所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党组织活动经费从院所管理费中列支的部分必须得到保证。建立党务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制,并纳入院所管理人员责任考核体系,其职级、待遇、奖惩与同一层次科研、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一视同仁。党务工作人员与其他岗位管理人员要进行必要的交流。
    18、加强对党务干部的培训。各院所要把党务干部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列入院所干部培训计划,统筹安排。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党务干部自学、参加在职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党务干部的专业化水平和综合素质。省委科技工委有计划地安排院所党务干部到党校学习,定期组织专职的党务干部进行培训和外出考察学习。
    19、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按照《基层党支部建设纲要》和《中共陕西省委科技工委基层党支部工作条例》的要求,坚持开展党支部“达标创优”活动。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三先”(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等制度,调动党员参与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创新基层党支部的工作方式和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党支部在院所改革和发展中的作用。
    20、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院所党组织要研究制定本单位每5年开展一次的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的具体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和保障落实措施;坚持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努力探索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党员活动方式,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堡垒作用。针对不同岗位党员的情况,探索党员分类管理的有效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离退休职工党员和流动党员、下岗职工党员的管理。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特别要注重在中青年科技人员、生产一线骨干人员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努力改善党员队伍结构。
    21、努力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逐步在院所中推进党务公开,拓展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落实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健全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会向党代会或党员大会报告工作,院所重大问题决策党内通报等制度,增加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会工作的透明度;完善党组织工作满意度测评,党内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长效机制。
    22、坚持党组织的按期换届选举。按照党章规定,推进党组织换届选举的正常化。没有特殊理由,基层党组织按期改选。确因特殊原因,需延期进行换届改选的,必须事先书面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
    23、建立党建工作评价激励制度。各院所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党组织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建立与党务工作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的奖惩办法。省委科技工委将结合系统改革发展实践,定期开展系统内党建工作研讨、交流活动,并加大对各单位党委工作的检查考核。省委科技工委定期在系统内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
    五、加强对院所党建工作的领导
    24、建立健全院所党建工作责任制。院所党政领导班子都要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党组织要经常分析研究党的建设情况,查找存在问题,制定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相关制度,有针对性提出改进措施,努力在院所形成党委抓党建,书记带头抓党建,党组织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院所党建工作新局面。院所党组织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党的建设上,党组织其他成员要按照分工认真负责地做好自己分管的党的工作。
    25、加强对院所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委科技工委要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加强对所属院所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将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考核院所党组织工作业绩的主要内容和党组织书记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省委科技工委各职能部门在落实各项任务、部署工作时,要充分考虑院所工作的特点,实施分类指导,鼓励他们围绕科研开发、生产经营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为其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提供必要的条件。
    26、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院所党建工作的新路子。在院所体制改革的过程中,针对院所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出现的新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党建工作的新规律、新思路、新途径,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院所党建工作理论研究,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创新工作方法,着力解决院所党建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使科研院所党建工作在改进中加强,在创新中发展。

陕西省科技厅组干处    2006.09.28

时间:2007-8-20 20:12:00  来源:组织干部处(人事处)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