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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及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预通知

(2006)陕科火便字第01号
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及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预通知

各市、地科技局,西安、宝鸡、杨凌、咸阳、渭南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2006年度国家级火炬计划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待定,预计2月底完成向国家科技部的上报工作。请申报单位准备申报材料的同时,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做好项目申报登记和有关上报工作。
    二、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及重点国家级火炬项目申报条件
    (一)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立项条件
    1.项目技术先进、自主创新程度高。
    2.项目技术成熟:已达到中试水平或已进行成果鉴定;如没有鉴定,应附销售合同、用户使用报告和行业权威部门的产品检测报告;特殊行业如药品、农药、化肥应有生产许可证、登记证,通信、电力系统用产品应有入网许可证,公安、消防、计量、压力容器等应有行业许可证,化工类产品应有环保检测合格证。
    3.投产后能形成一定的规模,达产销售收入一千万元以上。
    4.项目承担单位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和较好的筹资、信贷能力,资产负债率低。
    5.火炬计划优先支持863计划、攻关计划、创新基金等项目。
    (二)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申报立项条件
    1.必须是已被科技部批准过的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经过一年以上实施,已成为地方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2.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产品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以上。
    3.项目产品已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达产时年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三)、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书(申报软件系统打印);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Word文档打印)
    3、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申报软盘一张(内容为申报书数据)。
    4、申报软盘由申报软件生成,内容不含可行性报告等附件。
    5、要附的佐证材料:
    (1)说明项目技术知识产权的有关材料;
    (2)对某些行业有市场准入要求的产品,必须有行业许可证明材料;
    (3)说明项目技术成熟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成果鉴定证书、用户意见、检测报告等;
    6、“项目名称”一律用项目的产品名称,不能出现“…工艺”、“…研究开发”等字样。
    7、“申报部门”和“所在地区”两栏中的内容是一致的。即申报部门填“陕西省”,“所在地”也是“陕西省”。
    三、国家级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1、企业是经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承担过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
    3、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财务、税收状况良好
    4、申报材料要求同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四、申报材料装订要求申报材料应按申报书、申报材料清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佐证材料的先后顺序,统一用A4纸直接装订成册,首页为申报书封面,不要加装其他封面、塑料封条、装订夹等。
    五、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重点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重点高新企业申报软件及正式申报通知近期将放在如下网页可供下载,项目、重点企业申报书由该软件录入后生成打印。
    网址:http://www.snstd.gov.cnhttp://www.chinatorch.gov.cn
    联系人:邢小红  贺林娜     电  话: 029-87294225
    地  址:西安市新城大院内省科技厅火炬计划办公室(710004)


附件:
    国家级项目申报书
    国家级重点项目申报书
    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

                                     二○○六年一月三日
(2006.01.09)


时间:2006-1-9 19:43:00  来源: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火炬计划办公室)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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