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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2006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陕科成发〔2006〕23号
关于2006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推荐单位:
    为了认真执行《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做好2006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现就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工作有关问题
    1、2006年度推荐工作必须使用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v1.0版)填写《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并按要求进行汇总和报送工作。
    2、2006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渠道为:(1)省政府有关工作部门;(2)各设区市科技局;(3)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驻陕机构;(4)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示范)区;(5)驻陕的中央所属大型企业集团;(6)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陕西省科学技术最高成就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
    3、按照规定,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的推荐分类进行:(1)技术开发类;(2)技术发明类;(3)技术推广类;(4)社会公益类;(5)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各类项目的评价指标和打分权重有所不同,请按照项目的属性分类推荐。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类)的推荐仍采取书面形式推荐,推荐书文本可向省科技奖励办公室索取。
    4、本年度形式审查结束后将对所有通过审查的推荐项目及其内容简介在陕西省政府公众信息网和陕西科技信息网上进行公布,征询异议。

    二、推荐要求
    1、设奖的推荐单位所推荐的项目必须是获二等奖以上的项目;不设奖的推荐单位应对所推荐项目严格把关,组织专家认真审查,筛选其中优秀的项目进行推荐。
本年度省科技奖励工作要着重推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竞争力,对推动我省行业技术进步、带动产业发展有显著作用,对促进经济增长和保证社会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的应用技术成果,特别是产品型的科技成果。
鼓励推荐各类企业独立完成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完成的项目。
    2、本年度所推荐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项目,其相关论文、论著必须发表一年以上。承担国家、省基础研究各类计划和基金资助的项目,必须提交结题报告和计划下达部门同意结题的批复;技术开发类、技术发明类、技术推广类、社会公益类项目,其技术评价或实际应用必须在一年以上(实际应用指正式投入使用,不含试验阶段)。
    3、所推荐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数量应符合规定,排序应经过充分协商,保证对项目作出主要贡献的科技人员的荣誉权。
各级机关公务员和行政管理人员不得作为主要完成人。如确参加具体科学技术工作的,须另行出具本人作出具体贡献的写实性证明。
    4、推荐项目的应用证明是指由成果应用单位出具的应用和生产该项目的证明材料。对于自研自用的成果,由本单位出具证明,上级主管单位盖章确认。项目的经济效益证明由获得效益的单位出具并加盖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农业科技推广类项目由县级有关部门出具证明,县科技局核实并盖章。
    5、推荐单位的推荐意见,必须根据项目的创新性特点、科学技术水平和应用情况,写明推荐理由、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排序是否准确以及推荐等级等内容。
    6、推荐项目的书面推荐书由推荐系统打印生成。其中完成人情况表应由项目完成人本人在对推荐书进行阅读后确认签名,主要完成单位和推荐单位应在推荐书首页、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推荐单位意见栏盖章,否则按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
    7、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1人可推荐1项,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两院院士、省科学技术最高成就奖获得者可3人(含)以上(其中至少有一名为在陕院士)共同推荐1项本人从事的学科或专业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或技术发明类的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时,每位专家应独立写出600字以上的评价意见。
   
    三、推荐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
    1、由各项目完成单位4月20日后从陕西省科技信息网www.sninfo.gov.cn下载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推荐系统(v1.0版),并按推荐系统的使用说明填写并报送各推荐单位。由各推荐单位审查后,将数据进行汇总,生成推荐项目汇总数据盘和汇总表。由于今年是首次使用电子推荐系统,省科技奖励办公室将进行推荐系统培训工作,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推荐书是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完成人一定要按照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同时提交有效的附件材料。附件应与推荐书装订成册,装订后的推荐书不得另加封皮或塑料皮。
    3、各推荐单位于6月15日前向省科技奖励办公室提交如下材料:
    ⑴汇总数据盘1份;
    ⑵盖章后的汇总表1式2份;
    ⑶每个项目提交书面推荐书1式15份,其中包括含附件的3份全套材料。
    ⑷全套材料中须有一份盖有印章的原件。其中不能附原件的材料必须由推荐单位验证。

    四、联系办法
    联系单位:省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省科技厅成果处)
    联系电话:(029)87294257,(029)87291636
    联 系 人:卢道真  高阳  于利亚  
    联系地址:西安新城广场省政府院内省科技厅
    邮政编码:710006
    传    真:(029)87294257
    电子邮箱:kjtgaoyang@yahoo.com.cn
              luckilylu@163.com
                                
                              
                                                             二ΟΟ六年四月十一日

 


时间:2006-4-11 18:20:00  来源: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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