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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与产业发展简报
高新技术与产业发展简报第7期

创新之路

自主创新引领宝鸡高新区振翅高飞

    宝鸡高新区积极鼓励园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合作与联合攻关,取得了一系列喜人的成果。宝鸡高新区和西北工业技术研究院共同出资组建的西北工业技术研究院宝鸡高新区分院即将在宝鸡高新区挂牌,这是宝鸡高新区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智力依托、密切产学研结合、提高区域创新能力的又一举措。 据了解,西北工业技术研究院宝鸡高新区分院将采取市场化模式运作,充分发挥西北工研院的技术优势与宝鸡高新区雄厚的工业基础,一方面策划产业化项目,一方面策划研发项目。 这只是宝鸡高新区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众多举措中的一个缩影。根据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需要,宝鸡高新区近年来已先后投资上亿元建成了宝鸡国家级创业中心、软件园、留博园,与秦明电子联合建立了“压力传感器实验中心”等孵化基地。在此基础上,还认定了宝桥科贸中心、先行大厦、金华水利服务中心等企业孵化器,抓紧规划建设大学科技产业园。此外,宝鸡高新区不断完善和提升创业中心和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服务功能,积极引进和培育会计、审计、法律、咨询、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已初步形成了以宝鸡国家级创业中心为龙头,综合型与专业型相结合的多元化、网络化的大孵化器格局。
    “十五”期间,宝鸡高新区企业累计获准立项的国家级、省级火炬计划项目、新产品项目130多项,陕西省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9项,重点技术创新项目25项。区内企业申报专利346项,获准专利授权260项。2005年,高新区企业R&D经费投入3.5亿元,占产品销售收入的2.05%;全区全时R&D人员5800人,占企业从业人员11%。2005年,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实现工业产值达到110.2亿元,已占宝鸡高新区工业总产值的63%。

 

回顾与展望

依靠自主创新,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

    “十五”期间,我省大力实施科教兴陕战略,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并取得了一批重大成果。全省共登记重大科技成果1913项,其中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50项,居国际领先水平的16项,居国际先进水平的81项,居国内领先水平的111项。省上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产业化的决定》、《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等,这些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发展构建起了比较好的政策平台。尤其是把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紧紧抓在手上,通过建好高新区,搭建产业园区,推进科技与经济一体化,以西安高新区为龙头的关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带,已经成为发展高新技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基地。应该看到,我省拥有的综合科技实力,已成为新阶段走创新型发展道路的重要基础。
    在“十一五”开局之年,我省科技创新工作有了良好起步。去年10月,全省科技大会召开,并正式颁布了“13115”科技创新工程方案,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科技创新的着力点和主要方向。,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在实践中开辟新型工业化和现代化的道路,这是我省加快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必然选择。基于此,我省今年将实施“13115”科技创新工程,加大了财政性科技投入的力度,除了保证省本级应用技术与开发资金投入每年有一个较大幅度的增长外,“十一五”期间,每年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确保这一创新工程的扎实推进,把投入科技就是投入经济、投入创新就是投入发展的认识变为具体的行动。在强化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方面,我省着手在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组建100个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研究中心,依靠中心的纽带作用,把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优势更多地吸引到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中去,加快推进研究成果的产品化、科技项目的工程化和产业化,大幅度提升重点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做大做强企业的主导产品,提升重点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新组建的这些中心,省上都给予一定数目资金支持。目前,省上有关部门正对现有的省级技术工程中心进行全面评估,确定支持对象。

 

近期动态

中央财政投5000万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技服机构发展

    为增强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营造有利于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平竞争和技术创新的良好环境,通过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外部协作环境建设解决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障碍。2006年,财政部、科技部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中增设了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贴资金5000万元,专门用于支持为中小企业创新活动提供支撑的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财政部、科技部通过今年中央财政对技术服务机构资金补贴的实施,将促进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公共技术服务机构经验借鉴和交流的平台,形成对我国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的支撑体系,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地方政府在企业创新环境建设方面的探索和投入。


中央六部门共同推进产学研结合工作

    2006年12月28日,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和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了推进产学研结合工作协调指导小组,确定六部门共同推进产学研结合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及其配套政策关于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和措施,研究产学研结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各部门推进产学研结合的有关行动,指导产学研结合新机制和新模式的探索,共同推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这个协调指导小组将成为一个务实的协同工作平台,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进产学研结合的有关工作,同时在工作层面加强沟通和联络,加强各部门相关行动的协调和配合。六部门成立协调指导小组,是宏观管理部门创新管理机制的体现,有利于从宏观层面统一加强对产学研结合工作的指导,将为开创产学研结合工作的新局面提供重要的体制保障。当前推进产学研结合工作一是要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发挥各部门作用,形成合力。二是要突出重点,加强政府的引导,创新产学研结合的组织模式。要以提升产业及国家核心竞争力为目的,着眼国家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需求,集聚和整合技术创新要素,引导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构建,为我国的战略产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增强,为产业关键技术突破、为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提供支撑。同时也要围绕区域经济发展的重点,推动区域产学研合作。在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区域,构建区域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三是要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在产学研结合工作中,要牢牢抓住确立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这个核心,同时推进产学研结合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把产学研结合的基点放在企业技术创新的需求上,放在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需求上,运用市场经济机制,引导社会技术创新要素聚焦到产业持续创新链上,从而大幅度提升我国的产业国际竞争力。四是要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强政策设计的系统性。结合《规划纲要》配套政策实施细则的制定,各部门要联合起来,进一步系统地完善有利于产学研结合的政策环境。
    为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形成推进产学研结合工作的更大合力,六部门明确了在推进产学研结合工作中的分工,科技部:结合“十一五”科技计划的实施,深化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发挥科技计划对产学研结合的支持和引导作用。探索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机制和政策。财政部:创新财政科技投入管理机制,完善有利于产学研结合开展产业技术创新的经费投入管理方式。推进有利于产学研结合的财税政策的制定。教育部:充分发挥高校在产学研结合中的重要作用,制定促进高校科研力量参与产学研结合的政策和措施,鼓励高校参加各种形式的产学研结合。国务院国资委:强化对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的考核,探索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模式和支持措施,推动企业积极牵头或参与开展产学研结合活动。全国总工会:发挥广泛联系职工的优势,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技术创新活动,形成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推动产学研有机结合。国家开发银行: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融资优势,创新金融产品,为促进产学研有机结合提供金融支持。协调指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经过认真研究,提出了近期的工作要点,主要有以下几项:一是围绕《规划纲要》关于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要求,结合配套政策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实施,进一步完善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有关机制和政策;二是组织开展部门联合专项调研。深入分析我国内产学研结合的现状和主要问题,研究各主要国家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情况;三是结合“十一五”科技计划的实施,探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有效模式和机制,在若干领域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四是结合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集群发展的特点,开展区域产学研结合的有关试点工作,构建区域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五是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六部门共同起草推进产学研结合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知 识 窗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高技术产业的定义与界定

    国际上一般采用技术密集度(R&D经费强度或R&D人力强度)作为确定高技术产业的基本依据。1986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第一次正式给出高技术产业的定义,用R&D经费强度(R&D经费占产值的比重)作为界定高技术产业的指标。OECD按照国际标准产业分类第2版(ISIC-Rev.2),并依据OECD比较典型的13个成员国80年代初的有关数据,将R&D经费强度明显较高的6类产业:航空航天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医药品制造业、专用科学仪器设备制造业和电气机械及设备制造业确定为高技术产业。
    随着经济发展中知识和技术因素的急剧增长,产业R&D经费强度发生了重大变化。1994年,OECD重新计算了制造业的R&D经费强度。选用R&D总经费(直接R&D经费+间接R&D经费)占总产值的比重、直接R&D经费占总产值的比重和直接R&D经费占增加值的比重三个指标,根据10个更为典型的成员国1973~1992年的数据,将技术密集度较高的航空航天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和医药品制造业等4类产业确定为高技术产业。
    随着国际标准产业分类第3版(ISIC—Rev.3)的广泛使用,2001年OECD依照新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重新确定了高技术产业新的分类标准,根据13个成员国1991~1997年间的平均R&D经费强度(R&D经费占产值和增加值的比重),将制造业中的航空航天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无线电、电视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医疗、精密和光学科学仪器制造业等5类产业确定为高技术产业。